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日,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被告人付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都市中级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维持原判,付某因在火锅中使用“老油”被判1376万元赔偿金。

报道称,付某作为成都高新区某火锅店的实际经营者,自2018年4月起,为节约经营成本,授意店内雇用人员反复回收利用废弃火锅油脂,并销售给广大消费者食用,持续时间达19个月,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额达137.6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食用油反复使用很常见,那么食用油能不能反复使用?食用油反复使用会致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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