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川金丝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熊猫等濒危野生动物,被低价收购转卖给具有繁育资质的动物园,被后者“洗白”并以高价出售;非法制造的“电子猎夹”通过寄递渠道拆装售卖,成为野生动物的“致命陷阱”……

2020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年的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150起大要案件全部告破。

川金丝猴、小熊猫被非法捕猎、“洗白”销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0年12月3日晚,李某华在四川雅安天全县被警方抓获。

“被捕时,李某华的手都在抖,紧紧攥着和儿子联络用的对讲机。”天全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冯志远回忆,正在数公里外等待指令的李某华之子李某秋亦被抓获,民警在他的车中发现三只活体小熊猫。

李某华2006年因贩卖猕猴、2017年因贩卖小熊猫先后两次被判刑。2019年出狱后,他重操旧业,以每只数千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小熊猫,再以每只数万元的价格转手给一些动物园。这些具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资质的动物园声称“这些野生动物系自己动物园繁育”,进而办理合法手续转售。

再如珍贵的川金丝猴,盗猎者按每只1万余元价格出售给李某华。李某华转手卖给一些动物园时,价格已是每只数万元,当川金丝猴再次被转卖时,价格涨到每只数十万元。

警方在李某华的养殖场内查获的涉案川金丝猴。公安部供图

在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2·3”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获川金丝猴18只、小熊猫17只。

2022年6月,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李某华等提起上诉,2023年2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电子猎夹”严重危害野生动物

福建宁德“10·11”系列非法狩猎案,也是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中,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案件。

2022年9月,福建宁德柘荣县公安局民警下乡走访,发现有人收购、出售野生动物,随即对此线索展开侦查。10月11日清晨,叶某夫妇在家中被抓获。

柘荣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林泽楠介绍,警方在叶某家的冰柜里发现部分野生动物冻体,大厅堆放着上千套“电子猎夹”。

“电子猎夹”由底座、带有弹簧的不锈钢绳套、报警器等部件构成,使用时一端固定在树木上,另一端放在动物经常出没的地方,有动物经过时会触动机关将动物套住,并向捕猎人发送定位等信息。

福建警方在犯罪嫌疑人辨认现场时找到的“电子猎夹”。公安部供图

办案民警循线侦查,查明其上游供货人是外省某地的梁某。2023年1月15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归案。据民警介绍,大学毕业后曾在科技公司就职的梁某租赁厂房研发“电子猎夹”,还开发出配套应用软件。

福建公安机关从“电子猎夹”入手,摧毁了一条省外非法制造、销售捕猎工具及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链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51人。

切实扎牢野生动物保护的制度笼子

“梁某等人利用新技术手段制作、销售这些‘电子猎夹’给非法狩猎提供便利条件,给野生动物造成严重危害。”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学院教授张志辽建议,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扎牢扎紧野生动物保护的制度笼子。

个别动物园借合法资质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掩护,制度之网应如何织密?张志辽认为,针对此类风险要综合施治,如完善入园动物台账制度、申报制度、定期巡检制度,公示园内动物来源渠道等。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刑衔接;紧盯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区域警务合作,联合打击省际交界地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也制定出台一批制度规范,为保护野生动物作出积极探索。福建省公安厅森警总队总队长许仁贵表示,福建公安机关以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为牵引,与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保持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天全县公安局局长罗洪康介绍,“近年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天全县警察大队,不仅办理片区内治安、刑事案件,还负责林业、农业等部门可委托执法的事项,一体调配、合力推进,保障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早发现、快查办、重惩处。”

(新华社记者 翟翔 熊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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