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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 张蕴 实习生 张琦

8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省将开展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试验区建设任务。试验区创建涉及草原资源保护体制机制创新、草原保护修复、草原监测等多个方面,涵盖了草原保护修复所有工作。

7月14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青海省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省部共建方式在青海省开展试验区建设工作。该举旨在全面夯实草原发展基础,构建草原保护、修复、利用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进全国草原保护水平、高标准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探索新经验。

青海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草原面积居全国第四,草原是青海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根据国土第三次调查数据,青海省有草地面积5.92亿亩,占全省面积的56.67%,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4.92%。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5.5亿亩,占全省草地面积的92.89%;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面积分别为133.65万亩和4076.7万亩。草原是青海省生态的主体,也是广大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家园。

据悉,试验区建设分两年推进,到2023年底,各项建设任务整体推进,完成6项试验区创建具体任务,探索建立一批草原保护发展的机制和制度等成果。到2024年底,完成14项试验区创建具体任务。通过建立省级试验区建设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化技术支持、做好宣传引导五个方面保障试验区建设。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处处长张洪明介绍:“接下来,试验区创建工作正式迈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办法破解草原保护与发展难题,推进理念、制度、机制、工作创新。统筹草原保护与发展,立足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工作基础,采取整省推进和整县推进模式,分类建设试验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发力、基层先行先试、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草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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