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学生正在医院验光(视觉中国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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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到暑假,很多家长都会带着孩子到医院检查视力。然而在进行屈光检查的时候,很多家长都会提出一连串的问题:为什么要给孩子散瞳验光?散瞳验光会不会伤害眼睛?散瞳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多久需要复查?我们来为大家详解一下关于儿童散瞳验光那些事。
16岁以下的儿童初次验光必须散瞳
儿童青少年眼肌的调节能力非常强,对验光结果影响很大,所以临床上用麻痹睫状肌的方法来去除晶状体调节的影响,从而检查出近视患儿真实的屈光状况,这种方法被称作散瞳验光。散瞳验光可以排除过度调节和假性近视对屈光状态的影响而获得准确的验光结果,从而准确判断患儿的近视程度,所以儿童青少年验光时需要散瞳。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把我们的眼睛比作一个相机,看东西调节的过程就是一个相机对焦的过程。看远的时候,睫状肌舒张,韧带紧张,晶状体变平;看中近距离时,睫状肌收缩,韧带松弛、晶状体变厚,此时的近视,是调节性近视,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假性近视,是我们的眼睛为了看清楚近处的东西而暂时调节出来的。因青少年调节能力较强,如果不散瞳,无法把调节性近视排除,就会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对于16岁以下的儿童,初次验光必须散瞳,只有散瞳后排除假性近视的因素,才能得知孩子真实的屈光状态。
散瞳验光后还需再次复验
散瞳药物的选择,常规药物有快速散瞳药和慢速散瞳药。小于12岁的儿童,因其调节能力较强,需要使用慢性散瞳药如阿托品眼膏。具体方法是将阿托品眼膏涂于眼睑内,每日3次,连用1周后进行散瞳检查,待停药3周瞳孔恢复正常后,再次进行复查验光。年龄超过12岁的儿童,则可以选择快速散瞳药,如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每次1滴,间隔5分钟,共滴5次,20分钟瞳孔散大后行验光检查。
有一些儿童散瞳后会出现不舒服的情况,家长常常担心不已。其实,散瞳期间出现畏光、近处视物模糊、面色发红均为正常现象,不必过度紧张。此时可佩戴太阳镜或遮阳帽,避免强光刺激,减少近距离用眼,注意休息即可。若出现发热、严重流泪、眼部瘙痒、结膜充血、心动过速等不适症状,则可能为药物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就诊于专业眼科门诊。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孩子都可进行散瞳验光,如青光眼、脑外伤、唐氏综合征、痉挛性瘫痪、角膜疾病及对散瞳药物过敏者均不可使用。因此,在用药前医生需要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及眼压测量。
散瞳验光后马上就能配眼镜吗?答案是否定的。一般在散瞳验光后可以获得一个较为准确的度数,但这个度数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度数,需要等散瞳药物的作用彻底退去后再行一次验光检查,综合两次验光的结果才能得到最合适的近视度数。
(第一作者系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副院长、教授、首都名中医,第二作者系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主治医师)